千龙网北京1月6日讯 近日,北京市环保局发布的京环保监察罚字〔2016〕139号行政处罚书显示,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违法《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》被罚款403860.1元。 行政处罚书显示,北京市环保局于2016年10月13日检查发现,北京大学口腔医院排放的废水中大肠杆菌超过了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规定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限制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》第七条的规定。 北京市环保局依据《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处以403860.1元罚款。 |